【簡介:】??一、專利等技術出資的法律特點
用專利、非專利技術出資與貨幣、實物等出資不同,具有特殊性。表現(xiàn)在:
(1)出資的數(shù)額具有限制性。
公司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
??一、專利等技術出資的法律特點
用專利、非專利技術出資與貨幣、實物等出資不同,具有特殊性。表現(xiàn)在:
(1)出資的數(shù)額具有限制性。
公司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以工業(yè)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國家對采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guī)定的除外。
??對高新技術成果的出資金額,根據(jù)國家科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科發(fā)政字?1997?326號)印發(fā)的《關于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通知規(guī)定,出資金額可以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20%,但不得超過35%。而以貨幣、實物等出資的,對出資數(shù)額的上限無限制,對出資數(shù)額的下限只要不低于公司法規(guī)定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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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存續(xù)具有不確定性。
我國專利法規(guī)定了專利權的期限、終止和無效的情形。發(fā)明專利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有關專利權無效;若專利擁有人不按期交納年費,專利權會在期限屆滿前被終止。
??鑒于此,以專利作出資而設立的公司的存續(xù)年限具有不確定性。特別是當中途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被終止時,容易引起糾紛,影響公司的存續(xù)。
(3)專利等技術出資具有不可替代性。
專利等技術是一種無形資產,是一種十分特殊的財產權,具有不可替代性。
??當貨幣、實物等出資出現(xiàn)瑕疵時,可采取補繳出資以維護公司法確立的法定資本制。但是,當專利等技術出資出現(xiàn)瑕疵,即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被終止時,就難以用貨幣或實物等來替代,無法追究瑕疵出資股東的補繳責任。
二、專利等技術出資瑕疵的民事責任
(1)在公司設立前,用以出資的專利技術等已失效或被宣告無效,導致公司不能設立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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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屬于一種合同法上的違約行為,要承擔締約過失的民事責任。已足額出資的股東就其自身所遭受的損失,可依據(jù)公司設立協(xié)議的約定,要求對方承擔締約過失的民事責任。
(2)以專利等技術出資的股東不交付專利技術或技術力?
根據(jù)公司法第二十五條之規(guī)定,以實物、工業(yè)產權、非專利技術等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xù)。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暫行規(guī)定》中明確:注冊資本中以工業(yè)產權出資的,公司章程應當就工業(yè)產權轉讓登記事宜作出規(guī)定;公司應當于成立后半年內依法辦理工業(yè)產權轉讓登記手續(xù),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注冊資本中以非專利技術出資的,公司章程應當就非專利技術的轉讓事宜作出規(guī)定。
??公司成立后一個月以內,非專利技術所有人與受讓人(公司)應當簽訂技術轉讓合同,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因此,以專利等技術作為出資的要履行兩個手續(xù),即交付和登記。交付的法律價值在于公司對專利等技術占有、利用,實現(xiàn)公司的財產利益;登記的法律價值在于權屬的認定和風險的防范。
??未交付等于未出資,公司和其他股東有權要求該出資者履行專利等技術的交付義務和賠償由此給公司造成的財產損失。已交付專利技術或技術資料,但不履行財產權的登記手續(xù),屬于出資瑕疵,也即屬于事實上的出資而非法律上的出資。但此類行為的責任義務人為公司和該出資者。
??若不履行,其他股東有權要求公司和該出資者辦理登記手續(xù)。
(3)公司運行過程中,專利技術等已失效或被宣告無效,而產生糾紛的民事責任。
我國公司法貫徹法定資本制,也稱確定資本制,強調資本的確定與真實。當公司設立后,任何股東的出資必須確定與真實,不得出資不足、不實,更不得抽逃出資,公司的增資或減資也要按公司法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
??在公司運行過程中,當股東的出資不足、不實,或被抽逃而引起訴訟時,作為法官首要的裁決思維是維護公司法的法定資本確定原則,維護公司注冊資本作為公司債務總資料;或雖已交付專利技術或技術資料,但不履行財產權的登記手續(xù)。對此應如何認定其出資的
效擔保的法律地位。
??但是,當遇到專利技術出資而致其失效或被宣告無效的情形出現(xiàn)時,法官的這一裁決思維要受到阻礙,我國公司法貫徹的法定資本制度受到了沖擊,即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的“差額補繳責任”、“資本充實責任”等司法救濟途徑難以尋求。因為專利等技術不同于實物、貨幣,它具有不可替代性。
??同時,我國合同法倡導的實際履行原則也無法在審判中貫徹。可供當事人和法官選擇的途徑是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