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飛機維修安全隱患有哪些》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本文目錄一覽:
1、客機是如何保養(yǎng)維修的呢?保養(yǎng)過程是怎樣的你知道嗎?
2、飛機日常維修保養(yǎng)
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飛機維修安全隱患有哪些》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本文目錄一覽:
- 1、客機是如何保養(yǎng)維修的呢?保養(yǎng)過程是怎樣的你知道嗎?
- 2、飛機日常維修保養(yǎng)都有哪些 客機 首都機場
- 3、民用航空器維修許可審定的規(guī)定
- 4、帶鑰匙鏈維修飛機違反規(guī)定嗎?
- 5、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合格審定規(guī)定
- 6、機場安全基本知識
客機是如何保養(yǎng)維修的呢?保養(yǎng)過程是怎樣的你知道嗎?
一架客機每年平均要飛行超過400萬公里,是從地球來回月球五次的距離。為了讓這些大家伙能夠安全飛行,他們每隔六年就要進行一次大修。就像你的愛車必須按照規(guī)定進行年檢一樣,客機也必須要通過適航認證。這可不只是幫輪胎打氣和檢查機油那么簡單。為了確保客機能安全飛行,工程師必須能夠接觸飛機的每個地方,所以他們要拆光整架飛機。
第一、首先,他們會拆下作用地毯、馬桶、空調燈、置物柜和墻板,拆掉所有的一切,直到只剩下金屬架構。在整架客機的保養(yǎng)中,從輕微的機翼損傷到雷達和導航系統(tǒng)的重大修復,其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引擎保養(yǎng)和維修。飛機每飛行3000次,機翼上的引擎都必須要拆下來進行徹底保養(yǎng)。在這種渦輪風扇引擎里面移動的零件每分鐘可能要轉到1萬次,所以每個組件都必須定期檢查,看有沒有任何損耗或損傷。這里是飛機的零件倉庫,他就像飛機工程師的購物商店,里面有40排超過13米高的貨架,擺滿了維修廠里所有飛機的每個零件。這些架子上有超過10萬個紙箱,每個紙箱的編號都記錄在資料庫里,無論是多么奇特的零件,都能在幾秒鐘內找到。
第二、在選好零件,填好表格后,就可以用腳踏車送到保養(yǎng)廠。從問題診斷到零件送達用不到十分鐘。工程師在進行基礎結構檢修時必須放慢速度,一旦飛機差到只剩下基本結構,他們要在機殼上放置感應器來檢查每一寸框架是否存在缺陷。如果機身有任何缺陷,就會產生不平均的震動,手持掃描器上就會出現(xiàn)曲線高峰,即使是最細微的裂痕都能導致災難性的結構破壞。
第三、如果工程師發(fā)現(xiàn)某一個地方有狀況,那么飛機上的大部分地方就要換掉。這架客機的機身已經通過檢測,但是在讓它飛向天空之前還需要大約一個月的時間來重新組裝這些巨型客機每一次在空中飛行都代表著要維護超過300人的生命,所以他就更需要這樣一座超級維修廠。
飛機日常維修保養(yǎng)都有哪些 客機 首都機場
涂油潤滑,無損探傷,油液分析(防止?jié)櫥涣荚斐赡p嚴重),耗材更換,油濾清洗,關鍵設備的定期檢測,通電,飛參判讀,地面試車,收放,系統(tǒng)校驗(如通信導航系統(tǒng)的校驗,須定期進行一次),孔探,承力部件的疲勞檢查,明紋,裂紋等,密封性檢查(如油液管路,氣路及氣密等)。飛機著陸后要打開發(fā)動機艙(罩)檢查活動部位的連接,保險,管路密封,間隙,發(fā)動機葉片是否有外來物打傷,搭肩是否移位等,各固定機件的固定,保險,是否有松動,高溫區(qū)是否有燒蝕,電器系統(tǒng)有無短路,各傳感設備啟動條件及工作性能檢查等。
各種飛行數(shù)據(jù)的輸入校對,如導航數(shù)據(jù)等,各關鍵系統(tǒng)如導航,航姿,通信,飛控,操縱系統(tǒng)的通電,試運行檢查(配合地面加壓,加電),自檢。
配合各種檢測儀器的深度檢查
不同飛機都有一套自己的維修規(guī)程,大概內容如上。
民用航空器維修許可審定的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jù)
為保障民用航空器的適航性和飛行安全,依據(jù)國務院一九八七年五月四日發(fā)布,六月一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器適航管理條例》制定本規(guī)定(簡稱CCAR-145部)。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對維修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登記的民用航空器和/或航空器部件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下統(tǒng)稱維修單位)的合格審定及監(jiān)督、檢查。
本規(guī)定同樣適用于實施非常規(guī)性維修工作的維修單位的合格審查和批準。第三條 定義
本規(guī)定使用的術語定義如下:
(一)民用航空器:指除國家航空器以外的航空器。
(二)國家航空器:指軍隊、海關和警察使用的航空器。
(三)航空器部件:指除航空器機體以外的任何一個附件(包括整臺動力裝置和/或任何正常、應急設備)。
(四)維修:指對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所進行的維護、翻修、修理、檢查、更換、改裝或排故等。
(五)非常規(guī)性維修:指計劃維修工作以外的任何維修工作。
(六)維護:指對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進行例行檢查、一般勤務和排故工作。
(七)翻修:指通過檢查和換件使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達到經批準的標準。
(八)檢查:指對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進行查驗以確定其是否符合經批準的標準。
(九)修理:指按照經批準的標準恢復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至可用狀態(tài)。
(十)改裝:指按照經批準的標準改變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的構形或狀態(tài)。
(十一)校驗:指按照經批準的標準對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進行功能性測試,以確定其是否可用。
(十二)航線維修:指按照經批準的標準對航空器進行的短停、航行前或航行后的維護工作。
(十三)定期檢修:指按照經批準的標準為完成計劃維修所進行的維修工作。
(十四)民航局批準:指經民航局或按照民航局授權所進行的批準。
(十五)經批準的標準:指經民航局批準或認可的設計、制造、維修及質量標準或規(guī)范。
(十六)適航性資料:指為保證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的適航性及可用性而必需的任何適航文件。
(十七)放行人員:指按照民航局批準的程序由獲證的維修單位授權的下述人員:
(1)航線維修放行航空器的人員;
(2)批準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返回使用的人員。第四條 申請和頒發(fā)
(一)凡承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登記的民用航空器和/或航空器部件維修業(yè)務的單位必須向民航局申請維修許可證。
(二)申請維修許可證或變更現(xiàn)有維修許可項目時必須按照民航局規(guī)定的表格和方式填寫申請書并與民航局要求呈報的維修單位手冊及其它資料一起提交民航局。
(三)對符合本規(guī)定要求的申請人在經民航局審查認可并支付了規(guī)定的費用后,頒發(fā)維修許可證。第五條 維修許可證及其有效性
(一)維修許可證是批準申請人維修資格的證明。
(二)維修許可證批準進行維修工作的范圍。獲得維修許可證后,方可從事批準范圍內的維修業(yè)務活動及其廣告宣傳。
(三)維修許可證在批準限定內有效,除非在此之前被放棄、暫?;虻蹁N。
(四)維修許可證不得轉讓。維修許可證必須良好地保存在明顯的地方。有效期滿或被放棄、暫停、吊銷的維修許可證必須交還民航局。
(五)民航局根據(jù)需要可以采用批準函件的形式對申請人予以臨時資格認可。批準函件具有與維修許可證同樣的效力。第六條 等效安全情況
民航局可批準某些在維修規(guī)模和范圍上有限的維修單位對本規(guī)章的某些條款提出等效的符合方法,但只有在:
(一)民航局認為有必要;和
(二)該維修單位能保證所維修的航空器和/或航空器部件具有同等的安全性。第二章 維修類別第七條 維修工作類別
按本規(guī)定頒發(fā)的維修許可證,對航空器和/或航空器部件的維修工作分類如下:
(一)校驗
(二)改裝
(三)修理
(四)翻修
(五)航線維修
(六)定期檢修
(七)其它
民航局可視情對每一維修工作類別作必要的具體限制。第八條 維修項目類別
按本規(guī)定頒發(fā)的維修許可證,維修項目類別包括如下方面,均為有限項目:
(一)機體
(二)動力裝置
(三)螺旋槳
(四)無線電設備
(五)儀表
(六)附件
(七)特種作業(yè)
(八)民航局認為合理的其它項目
帶鑰匙鏈維修飛機違反規(guī)定嗎?
嚴格來說 ,帶鑰匙鏈維修飛機是違反規(guī)定的 。特別是維修戰(zhàn)斗機 ,上飛機前 檢查 衣服的紐扣 ,口袋中不能有硬幣等容易掉出的東西 ,如果鑰匙鏈等 掉到飛機的座艙中或者發(fā)動機艙中 ,容易卡住操縱機構 ,會給飛行安全帶來隱患 。
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合格審定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guī)范民用航空器維修的管理和監(jiān)督,保障民用航空器持續(xù)適航和飛行安全,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器適航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和第十九條制定本規(guī)定。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為在中國登記的航空營運人提供民用航空器或者民用航空器部件維修服務的維修單位(以下簡稱維修單位)的合格審定,以及對獲得維修許可證的維修單位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
前款所稱維修單位包括獨立的維修單位、航空營運人的維修單位和制造廠家的維修單位;獨立的維修單位包括國內維修單位、國外維修單位和地區(qū)維修單位。
除經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以下簡稱民航總局)或中國民用航空地區(qū)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地區(qū)民航管理機構)特殊批準外,維修單位未獲得有效的維修許可證,不得對在中國登記的航空營運人提供維修服務和廣告宣傳。第三條 本規(guī)定中的用語含義如下:
(一)民用航空器,是指除軍隊、海關和警察等國家機構使用的航空器以外的航空器。
(二)航空器部件,是指除航空器機體以外的任何裝于或者準備裝于航空器的部件,包括整臺動力裝置、螺旋漿和任何正常、應急設備等。
(三)維修,是指對民用航空器(以下簡稱航空器)或者民用航空器部件(以下簡稱航空器部件)所進行的任何檢測、修理、排故、定期檢修、翻修和改裝工作。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的制造廠家的保修或者因設計制作原因的索賠修理不屬于本規(guī)定所稱維修的范圍。
(四)主管檢查員,指民航總局或者地區(qū)民航管理機構指定的負責對某個或者某些維修單位進行監(jiān)督檢查的檢查員。
(五)獨立的維修單位,是指獨立于航空營運人和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制造廠家,為航空營運人提供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維修服務的維修單位。
(六)航空營運人的維修單位,是指航空營運人建立的、主要為本營運人的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提供維修服務的維修機構。航空營運人的維修單位在為其他航空營運人提供維修服務時視為獨立的維修單位。
(七)制造廠家的維修單位,是指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制造廠家建立的、其主要維修和管理工作與其生產線結合的維修機構。主要維修和管理工作與其生產線分離的視為獨立的維修單位。
(八)國內維修單位,是指在除香港、澳門或者區(qū)以外的中國境內登記的具有獨立法資格的維修單位。
(九)國外維修單位,是指在外國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維修單位。
(十)地區(qū)維修單位,是指在香港、澳門及臺灣地區(qū)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維修單位。
(十一)經批準的標準,是指經民航總局或者地區(qū)民航管理機構批準或者認可的適航性資料、技術論據(jù)、管理規(guī)范和工作程序。
(十二)民航總局批準,是指民航總局或者民航總局授權的機構或者個人所進行的批準。
(十三)責任經理,是指維修單位中能對本單位滿足本規(guī)定的要求負責,并有權為滿足本規(guī)定的要求支配本單位的人員、財產和設備的人員。
(十四)質量經理,是指維修單位中由責任經理授權對維修工作質量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并直接向責任經理負責的人員。
(十五)生產經理,是指維修單位中對維修工作的整體計劃和實施負責的人員。
(十六)放行人員,是指維修單位中確定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滿足經批準的標準,并批準放行或者返回使用的人員。第四條 民航總局統(tǒng)一頒發(fā)民用航空器維修許可證書。
民航總局航空器維修管理職能部門負責民用航空器和航空器部件維修單位的合格審定與監(jiān)督檢查并負責國外和地區(qū)維修單位維修許可證書的簽發(fā)與管理;
地區(qū)民航管理機構根據(jù)民航總局維修管理職能部門的授權負責本地區(qū)維修單位維修許可證書的簽發(fā)與管理并履行民航總局維修管理職能部門授權的其他維修單位的合格審定和監(jiān)督檢查職責。第五條 民航總局和地區(qū)民航管理機構依據(jù)職責和授權對維修單位的維修工作實施審查和監(jiān)督檢查。審查和監(jiān)督檢查可以采用下列形式:
(一)因維修單位申請頒發(fā)或者變更維修許可證而進行的審查;
(二)對國內維修單位進行的年度檢查和對國外或者地區(qū)維修單位進行的為延長維修許可證有效期而進行的審查;
(三)主管檢查人員進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或者抽查;
(四)民航總局或者地區(qū)民航管理機構組織的聯(lián)合檢查;
(五)因涉及維修單位的維修工作質量而進行的調查;
(六)民航總局或者地區(qū)民航管理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監(jiān)督、檢查或者調查工作。
機場安全基本知識
機場
在陸地上或水面上劃定的區(qū)域(包括各種建筑物、裝置和設施),其全部或部分可供飛機起飛、著陸和地面活動使用。
機場凈空
為保障飛機起降安全而規(guī)定的障礙物限制面以上的空間,用以限制機場及其周圍地區(qū)障礙物的高度。
機場基準點
表示機場地理位置的指定點。
航空燈標
為標示地球表面上某一特定點而設置的、從各個方位均能看見的連續(xù)發(fā)光或間歇發(fā)光的航空地面燈。
飛機基準飛行場地長度
飛機以核定的最大起飛質量,在海平面、標準大氣條件、無風和跑道縱坡為零的條件下起飛所需的最小場地長度。
飛機機位
機坪上用以停放飛機的特定場地。
飛行區(qū)
供飛機起飛、著陸、滑行和停放使用的場地,包括跑道、升降帶、跑道端安全區(qū)、滑行道、機坪以及機場周邊對障礙物有限制要求的區(qū)域。
機坪
機場內供飛機上下旅客、裝卸貨物或郵件、加油、停放或維修使用的特定場地。
平衡飛行場地長度
當選定的飛機的決斷速度使所需的起飛距離與加速停止距離相等時的距離。
凈空道
經過修整的使飛機可以在其上空初始爬升到規(guī)定高度的特定長方形場地或水面。
公布距離
可用起飛滑跑距離(TORA):公布的可用于并適用于飛機起飛時進行地面滑跑的跑道長度。 可用起飛距離(TODA):可用起飛滑跑距離的長度加上如設有凈空道時凈空道的長度。可用加速停止距離(ASDA):可用起飛滑跑距離的長度加上如設有停止道時停止道的長度??捎弥懢嚯x(LDA):公布的可用于并適用于飛機著陸時進行地面滑跑的跑道長度。
除冰防冰坪
由內外兩個區(qū)域組成的一塊場地,內區(qū)供接受除冰、防冰的飛機停放,外區(qū)供除冰防冰機動設備運行。
易折物體
在規(guī)定的沖擊力下會折斷(破碎)、扭曲或彎曲,從而對航空器的危害達到最小的輕質量物體。
危險燈標
用以標明對空中航行有危險的航空燈標。
直升機場
供直升機地面活動使用的場地或構筑物上的.指定區(qū)域。
等待坪
跑道端部附近,供飛機等待或避讓的一塊特定場地,用以提高飛機地面活動效率。
獨立平行進近
在兩條相鄰的平行或近似平行儀表跑道中心線延長線上航空器之間未配備最小雷達間隔的同時進近。
獨立平行離場
從平行或近似平行的儀表跑道同時離場。
起飛著陸區(qū)
供飛機起飛或著陸用的活動區(qū)。
機動區(qū)
飛行區(qū)內用于飛機起飛、著陸、滑行的部分,不包括機坪。
活動區(qū)
飛行區(qū)內供航空器起飛、著陸和滑行使用的部分,包括機動區(qū)和停機坪。
近似平行跑道
跑道中心線延長線的收斂或散開角不大于15°的不交叉跑道。
非儀表跑道
供飛機用目視進近程序飛行的跑道。
障礙物
位于供飛機地面活動的地區(qū)上,或突出于為保護飛行中的航空器而規(guī)定的限制面之上,或位于上述規(guī)定限制面之外但評定為對空中航行有危險的,一切固定的(無論是臨時的還是永久的)和移動的物體, 或是這些物體的一部分。
無障礙物區(qū)
內進近面、內過渡面和復飛面,以及與這些面鄰接的升降帶以上的空間,在此空間內除了助航所需的輕質量和易折的裝置外,不允許任何固定的障礙物穿透。
主跑道
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比其他跑道優(yōu)先使用的跑道。
道路等待位置
指定的可能要求車輛在此等待的位置。
跑道
陸地機場內供飛機起飛和著陸使用的特定長方形場地。
防吹坪
緊鄰跑道端部、用以降低飛機噴氣尾流或螺旋槳洗流對地面侵蝕的場地。
跑道端安全區(qū)
對稱于跑道中線延長線、與升降帶端相接的特定地區(qū),用以減少飛機在跑道外過早接地或沖出跑道時遭受損壞的危險,同時使沖出跑道的飛機能夠減速、提前接地的飛機能夠繼續(xù)進近或著陸。
跑道等待位置
為保護跑道、障礙物限制面或ILS的臨界/敏感區(qū)而設定的位置,在這個位置,行進中的航空器和 車輛必須停住并等待,機場管制塔臺另有批準的除外。
升降帶
飛行區(qū)中跑道和停止道(如設置)中線及其延長線兩側的特定場地,用以減少飛機沖出跑道時遭受損壞的危險,并保障飛機在起飛或著陸過程中在其上空安全飛行。
跑道掉頭坪
陸地機場內與跑道相接的規(guī)定場地,供飛機在跑道上完成180°轉彎。
道肩
與跑道、滑行道、機坪道面相接的經過整備作為道面與鄰近土面之間過渡用的場地。
停止道
在可用起飛滑跑距離末端以外供飛機在中斷起飛時能在其上停住的特定長方形場地。
起飛跑道
僅供飛機起飛使用的跑道。
滑行道
在陸地機場設置供飛機滑行并將機場的一部分與其他部分之間連接的規(guī)定通道,包括:
a) 機位滑行通道:機坪上僅供進入機位用的滑行道。
b) 機坪滑行道:位于機坪的滑行道,供飛機穿越機坪使用。
c)快速出口滑行道:以銳角與跑道連接,供著陸飛機較快脫離跑道使用的滑行道。
滑行帶
滑行道中線兩側一塊特定的場地,用以保障飛機在滑行道上安全運行,并在飛機偶然滑出滑行道時
減少損壞的危險。
跑道入口
跑道供飛機著陸部分的起始處。
關于《飛機維修安全隱患有哪些》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