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航空公司責任》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本文目錄一覽:
1、劫持航空器罪的刑事責任是什么?
2、劫持航空器罪的刑事責任
3、軍用航空器的致
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航空公司責任》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本文目錄一覽:
- 1、劫持航空器罪的刑事責任是什么?
- 2、劫持航空器罪的刑事責任
- 3、軍用航空器的致害責任是什么?
- 4、飛機維修員導致空難要承擔什么責任
- 5、劫持航空器罪的刑事責任是誰
- 6、劫持航空器罪的刑事責任是什么
劫持航空器罪的刑事責任是什么?
劫持航空器罪的刑事責任: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嚴重破壞的,處死刑。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為。本罪的客體是旅客人身、財產(chǎn)以及航空器的安全和正常的航空運輸秩序。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嚴重破壞的,處死刑。
劫持航空器罪的刑事責任
劫持航空器罪的刑事責任為:犯此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嚴重破壞的,處死刑。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既危害了旅客人身、財產(chǎn)以及航空器的安全,也破壞了正常的航空運輸秩序。本罪侵犯的對象必須是使用中的航空器。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犯罪。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嚴重破壞的,處死刑。
軍用航空器的致害責任是什么?
民用航空器致害責任適用無過錯歸責原則,具體如下: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損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經(jīng)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guī)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guī)定。
第一千二百三十八條
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損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經(jīng)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責任。
飛機維修員導致空難要承擔什么責任
法律分析:如果飛機空難是維修人員故意造成的,就肯定會判刑。如果只是維修人員的失誤,不會承擔刑事責任的。重大飛行事故罪的客觀方面是由以下三個因素組成的。
1、航空人員必須有違反規(guī)章制度,致使發(fā)生重大飛行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違反規(guī)章制度是指違反與飛行安全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例如,航空維修人員不認真檢查、維修航空器,未及時發(fā)現(xiàn)航空器的故障;領航員領航不正確,飛機起飛前,機長不對航空器進行全面檢查,飛機遇險時機長未采取必要的挽救措施;機組人員未經(jīng)機長批準擅自離開航空器等等。
2、必須造成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所謂重大事故,根據(jù)民航飛行事故劃分標準,是指造成死亡三十九人以下,或者飛機失蹤,該機機上人員在三十九人以下;或者飛機迫降到無法運出的地方。所謂嚴重后果,一般是指飛機等航空器或者其他航空設施受到嚴重損壞,航空器上人員遭受重傷,公私財產(chǎn)受到嚴重損失等。如果造成了飛機墜毀或者人員死亡的,應適用本條給予處罰。如果只有航空人員的違章行為,沒有實際發(fā)生重大飛行事故,則對行為人予以行政處分,不能追究其處罰。按照民航飛行事故劃分標準,本條基本犯罪構成中的重大飛行事故中已包含致人死亡的情況,而且最多可致三十九人死亡。這就是說,造成一至三十九人死亡,居于重大飛行事故,應適用第一檔法定刑,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本條第二檔法定刑的適用條件仍然是造成人員死亡。這樣一來,造成人員死亡的,既可適用第一檔法定刑,也可適用第二檔法定刑。這在司法實踐中應如何解決,有待立法機關或司法機關作出解釋。
3、嚴重后果必須是違章行為引起的,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違反規(guī)章制度,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必須發(fā)生在從始發(fā)機場準備載人裝貨至終點機場旅客離去,貨物卸完的整個交通運輸活動過程中。
以上3個因素是相互聯(lián)系、相互制約,不可分割、缺一不可。飛行員構成本罪必須構成以上責任要件。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一條 航空人員違反規(guī)章制度,致使發(fā)生重大飛行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飛機墜毀或者人員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劫持航空器罪的刑事責任是誰
劫持航空器罪的刑事責任是一般對行為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但是致使他人重傷、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嚴重的破壞的,則對行為人處死刑。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嚴重破壞的,處死刑。
第一百二十二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車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劫持航空器罪的刑事責任是什么
犯本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嚴重破壞的,處死刑。對于劫持航空器的犯罪分子,本條設置了2個量刑檔次,即分別情節(jié)一般和情節(jié)特別嚴重不同情況予以分別處罰:其一,情節(jié)一般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其二,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嚴重破壞或者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死刑。
關于《航空公司責任》的介紹到此就結(jié)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