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漢莎航空隨身攜帶行李規(guī)定》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本文目錄一覽:
1、國內飛機可以隨身可以帶多少行李
2、飛機免費攜帶行李規(guī)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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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漢莎航空隨身攜帶行李規(guī)定》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本文目錄一覽:
國內飛機可以隨身可以帶多少行李
免費托運行李重量范圍:
頭等艙乘客可攜帶40公斤,商務艙乘客可攜帶30公斤,經濟艙乘客可攜帶20公斤,嬰兒沒有免費攜帶行李重量名額(PS:嬰兒是指兩歲以下的孩子),如果每超過一公斤則要按照該趟航班全價票的1.5%計算。
可免費隨身攜帶進入機艙內的行李重量:
頭等艙乘客每人可攜帶兩件行李,商務艙、經濟艙可攜帶一件行李,攜帶進機艙內的行李不能超過5公斤,每位乘客攜帶的液體物品每樣東西不能超過100毫升(PS:可攜帶少量化妝品,每樣不超過100毫升)。
飛機托運注意事項:
1、行李中沒有違禁物品。乘坐飛機時托運的行李當中是不能夠有違禁物品的,不能有管制刀具,不能夠有易燃易爆炸等物品。
2、行李上個人信息要寫全。人們在托運行李時是需要填寫好個人信息,一旦行李發(fā)生丟失或者是錯拿的情況,都能夠更快的找到原主。
3、行李箱最好結實。人們如果出門旅行的話,乘坐飛機時需要托運行李,那么建議用結實的行李箱,這樣能夠避免行李箱壞了給人們帶來的不方便。
4、記得取行李。人們如果托運了行李,下飛機時一定要記得取行李,千萬不能夠粗心大意而忘記了自己的行李。
飛機免費攜帶行李規(guī)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頭等艙旅客40KG;公務艙旅客30KG;經濟艙旅客20KG2.超重費用計算超出免費行李額的部分統(tǒng)一計價標準按經濟艙全價票的1.5%來收取,必須注意的是經濟艙全價票,而不是買的折扣票。
隨身攜帶物品是指旅客為旅行方便隨身攜帶的物品,如:衣物、小包等,公務艙及經濟艙每位旅客只限一件算。
乘坐飛機時,小件行李可以隨身攜帶:民航規(guī)定經濟艙的乘客可以攜帶一件手提行李,每件行李重量不能超過5公斤。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不得超過20x40x55厘米,超過上述限額的物品應托運。
乘坐飛機時,可免費托運一定數量的行李:乘坐飛機的乘客每人可以免費托運一定的行李,一般經濟艙的成年乘客免費行李為20kg,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
行李要包裝完好,捆扎牢固,并且能承受一定的壓力。需要注意的是,部分航空公司的是15KG(如春秋航空)。托運的行李每件不能超過50千克,體積不能超過40x60x100厘米。
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旅客免費行李額:機票上注明的免費行李額是指托運行李和自理行李之和:持成人或兒童票的頭等艙旅客為40公斤,公務艙旅客為30公斤,經濟艙旅客為20公斤。
持嬰兒票無免費行李額。逾重行李額:旅客的逾重行李在所乘飛機載量允許情況下,應與旅客同時運送。旅客應對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費,逾重行李以每公斤按經濟艙票價的1.5%計算,金額以元為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承運人載運托運行李時,行李票可以包含在客票之內或者與客票相結合。除本法第一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外,行李票還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托運行李的件數和重量;(二)需要聲明托運行李在目的地點交付時的利益的,注明聲明金額。行李票是行李托運和運輸合同條件的初步證據。旅客未能出示行李票、行李票不符合規(guī)定或者行李票遺失,不影響運輸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在國內航空運輸中,承運人載運托運行李而不出具行李票的,承運人無權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八條有關賠償責任限制的規(guī)定。在國際航空運輸中,承運人載運托運行李而不出具行李票的,或者行李票上未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聲明的,承運人無權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九條有關賠償責任限制的規(guī)定。
國內飛機隨身攜帶行李規(guī)定
航空隨身行李必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件數不得超過1件;
2、重量不得超過5千克;
3、體積不得超過20厘米乘40厘米乘55厘米。
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隨身攜帶總量不超過1升的液態(tài)物品(不含酒類),超出部分必須托運。乘坐從我國境內機場始發(fā)的國際及地區(qū)(港澳臺)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隨身攜帶的液態(tài)物品每件容積均不能超過100毫升,且必須能盛放在一個最大容積不超過1升、可重復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超出部分應托運或在安檢處自行放棄。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guī)則》
第九條
旅客應在客票有效期內,完成客票上列明的全部航程。旅客使用客票時,應交驗有效客票,包括乘機航段的乘機聯(lián)和全部未使用并保留在客票上的其他乘機聯(lián)和旅客聯(lián),缺少上述任何一聯(lián),客票即為無效。國際和國內聯(lián)程客票,其國內聯(lián)程段的乘機聯(lián)可在國內聯(lián)程航段使用,不需換開成國內客票;旅客在我國境外購買的用國際客票填開的國內航空運輸客票,應換開成我國國內客票后才能使用。承運人及其銷售代理人不得在我國境外使用國內航空運輸客票進行銷售。定期客票只適用于客票上列明的乘機日期和航班。
坐飛機可以隨身攜帶多少行李
一、隨身攜帶行李限額:
乘坐國內航班時:隨身攜帶的手提行李總重量不要超過5公斤,每件物品的體積不得超過20×40×55厘米,超過規(guī)定件數、重量或體積的限制,航空公司將要求行李進行托運。
乘坐國際航班時:通常情況,手提行李總重量不要超過7公斤,每件行李體積不超過20×40×55厘米(三邊之和不超過115厘米)。乘坐美加航線的旅客只能隨身攜帶一件手提行李。
二、托運行李限額:
托運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為40×60×100厘米。
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包括托運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兒童的頭等艙旅客為40公斤,公務艙旅客為30公斤,經濟艙旅客為2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
擴展資料: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guī)則》中規(guī)定:
第三十九條旅客必須憑有效客票托運行李。承運人應當在客票和行李票上注明托運行李的件數和重量。承運人一般應在航班起飛當天辦理登機手續(xù)時領取行李。如果團體旅客攜帶行李過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運行李,可以與旅客商定領取行李的時間和地點。
承運人應當將行李牌掛在每件托運行李上,并將托運行李的身份證件交給旅客。經承運人同意的隨身行李,應當與托運行李一并秤重,由旅客自行帶入客艙,并在行李上附自用行李牌。不屬于行李的物品應作為貨物托運,而不是作為行李托運。
第四十條旅客的超重行李,應當在其所乘飛機上的載重量許可的情況下,在同一班飛機上運輸。旅客須繳付超重行李費,每公斤以美元計算,為經濟艙位票價的1.5%。
第四十一條為了運輸安全,承運人可以與旅客共同對行李進行檢查;必要時,可以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檢查。旅客拒絕接受檢查的,承運人有權拒絕運輸行李。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民用航空局-安檢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民用航空局-行李
國航行李攜帶規(guī)定
中國國際航空公司隨身攜帶行李要求
1. 乘坐國內航班頭等艙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每件重量不得超過5千克;乘坐公務艙或經濟艙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一件物品,重量不得超過5千克。
2. 乘坐國際或地區(qū)航班頭等艙、公務艙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每件重量不得超過8 千克;乘坐經濟艙的旅客,每人可攜帶一件物品,重量不得超過5千克。
3. 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長、寬、高不得超過55厘米、40厘米、20厘米。超出以上重量、件數和尺寸的行李需要作為托運行李處理。
計件制逾重行李收費標準一覽表
【拓展資料】
注1:超過32千克,但不超過45千克的行李必須符合達到機場和有關承運人的規(guī)定。
注2:境外非美元銷售單位在收取逾重行李費時應按照當日匯率將人民幣轉換成當地貨幣收取。
注3:經濟艙免費托運兩件的區(qū)域,包括加拿大航線、中美洲、南美洲航線、中日航線(含全航程為國航實際承運經中國大陸至日本的航線),以及從第三國、港澳臺經中國大陸中轉至美國本土(除夏威夷)的航線。
經濟艙免費托運一件的區(qū)域,包括美國與中國大陸境內間的航線,港澳臺航線、 亞太航線(除中日航線及經中國大陸至日本的航線外)、歐洲航線及非洲航線。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國航”。中國國際航空行李托運規(guī)定,物通網 的給大家介紹一下。 托運行李限額 每件托運行李不得低于2千克。 每件托運行李的*大重量不得超過45千克。國際運輸的每件托運行李重量一般不超過32千克,如超過32千克,但不超過45千克的行李必須符合達到機場和續(xù)程承運人的有關規(guī)定。
每件托運行李的長、寬、高三邊之和不得超過203厘米,不得小于60厘米。 超過免費托運行李限額的托運行李在支付逾重行李費后可作為托運行李運輸;但超過*大體積或重量的行李,不能作為托運行李運輸,應作為貨物運輸。 托運行李包裝 托運行李應進行適當包裝和固定,以保證能承受一定的壓力,且在正常操作條件下可以安全地被卸載和運輸。托運行李的包裝還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袋應鎖好,避免遭*。 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李袋不能捆扎成一個。 額外物品不得填塞至托運行李包。 竹制編織筐、網袋、繩子、草袋、塑料袋不得纏繞于行李四周。 乘客姓名、具體地址和電話號碼應在行李包內側和外側寫明。 不允許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的物品 基于以下原因下列物品不適合運輸:由于物品的危險性、不安全性,或由于其重量、尺寸、形狀或者性質,或考慮到包括但不限于飛機機型的因素易碎或易腐物品以及鋰電池等物品。 旅客行李中鋰電池的運輸規(guī)定 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2011-2012版)規(guī)定,旅客或機組成員為個人自用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便攜式電子裝置(手表、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等)應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并且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準后可以裝在交運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設備上,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攜帶。 便攜式電子裝置的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裝或以其他方式將電極絕緣,如在暴露的電極上貼膠帶,或將每個電池放入單獨的塑料袋或保護盒當中),并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經航空公司批準的100-160Wh的備用鋰電池只能攜帶兩個。
關于《漢莎航空隨身攜帶行李規(guī)定》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