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盛放液態(tài)物品的容器應寬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積不超過 1 升(L)。盛放在容積不超過 100 毫升(ml)。;南方航空公司對液體物品的管理辦法:;
1、旅客應將攜帶的液態(tài)物品(液體、凝膠、氣溶膠)
盛放液態(tài)物品的容器應寬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積不超過 1 升(L)。盛放在容積不超過 100 毫升(ml)。;南方航空公司對液體物品的管理辦法:;
1、旅客應將攜帶的液態(tài)物品(液體、凝膠、氣溶膠)盛放在容積不超過 100 毫升(ml)的容器內攜帶。
對于容積超過 100 毫升(ml)的容器,即使該容器未裝滿液體,亦不允許隨身攜帶,應辦理交運;
2、盛放液態(tài)物品的容器應寬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積不超過 1 升(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應完全封好。
每名旅客每次只允許攜帶一個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應辦理交運;
3、盛裝液態(tài)物品的塑料袋應在安檢點單獨接受安全檢查;攜帶的嬰兒奶粉/牛奶/母乳(需有嬰兒隨行)、糖尿病患者或者其他患者攜帶必需的液態(tài)藥品,應經過安檢,并向安檢人員出示證明。
自行購買的液態(tài)藥品,應裝在100ml 容器內,裝在透明塑料袋中;
4、在候機隔離區(qū)內購買的液態(tài)物品可以帶上飛機。 ;擴展資料:;南方航空公司聲明價值附加費計算:;
1、南航按照旅客聲明的價值中超過規(guī)定限額部分的價值的5‰收取聲明價值附加費,金額以人民幣元為單位,尾數(shù)四舍五入,計算公式:聲明價值附加費=[旅客的聲明價值-(100元/公斤×辦理聲明價值行李的重量)]×5‰ 。 ;
2、旅客聲明的價值為外幣時,應按當日銀行公布的買入價折成人民幣價值。 ;
3、辦理行李聲明價值,只適用于南航承運的航段和與南航有特別協(xié)議的其他承運人承運的航段。 ;
4、如果旅客在后續(xù)航段需要繼續(xù)辦理行李聲明價值,應向后續(xù)航段承運人申請辦理。 ;
5、如旅客在中途分程地點聲明的價值高于原始發(fā)地點的聲明價值,應補收自這一中途分程地點至最后目的地的聲明價值附加費。 ;
6、旅客攜帶或托運的小動物(寵物)不辦理聲明價值。 ;
7、客艙行李不辦理聲明價值。 ;參考資料:中國南方航空公司-液態(tài)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