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氣象觀測飛機》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本文目錄一覽:
1、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及探測環(huán)境管理辦法
2、為什么氣象雷達不能探測到飛機
3、
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氣象觀測飛機》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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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及探測環(huán)境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管理和氣象探測環(huán)境保護工作,保證氣象探測信息的代表性、準確性和連續(xù)性,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和《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huán)境保護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建設和探測環(huán)境的選擇、保護工作。第三條 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是指下列用于民用航空氣象探測的場所、設備和滿足設備運行環(huán)境要求的設施:
(一)氣象觀測平臺、氣象觀測場;
(二)自動氣象觀測系統(tǒng)、自動氣象站及其設備;
(三)天氣雷達;
(四)風溫廓線雷達;
(五)其他用于民用航空氣象探測的設備。第四條 民用航空氣象探測環(huán)境,是指為避開各種干擾,保證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準確獲得氣象探測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離構成的環(huán)境空間。第五條 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對全國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建設及探測環(huán)境實施監(jiān)督管理。
中國民用航空地區(qū)管理局(以下簡稱地區(qū)管理局)負責本轄區(qū)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建設及探測環(huán)境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第六條 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的建設應當符合民航建設規(guī)劃,民用機場區(qū)域內的氣象探測設施建設應當納入民用機場總體規(guī)劃。第七條 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應當符合國家和民航相關的技術要求。不符合技術要求的氣象探測設施不得用于與民用航空氣象服務有關的活動。第八條 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位置應當保持穩(wěn)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遷移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保護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和氣象探測環(huán)境,并有權對破壞氣象探測設施和氣象探測環(huán)境的行為進行舉報。第二章 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建設第一節(jié) 建設內容第十條 民用運輸機場應當建設氣象觀測平臺、氣象觀測場、自動氣象觀測系統(tǒng)。第十一條 民用運輸機場應當配置以下基本氣象觀測設備,以滿足探測云、垂直能見度、跑道視程、氣象光學視程、地面風、氣壓、氣溫、濕度、最高氣溫、最低氣溫和降水量等氣象要素的需要。
民用運輸機場應當配備移動式綜合氣象觀測設備,以滿足溫度、濕度、風向風速、氣壓的需要。第十二條 民用運輸機場可以綜合機場地形地貌、氣候特點、重要天氣預報預警的需要、飛行量以及運行的可行性等因素,選擇配置以下非基本配置的氣象探測設備:
(一)天氣雷達;
(二)風溫廓線雷達;
(三)其他用于民用航空氣象探測的非基本氣象探測設備。第十三條 民用通用機場應當能夠獲取本機場實時地面風向、風速、溫度、濕度、氣壓等氣象要素。第二節(jié) 建設要求第十四條 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建設單位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之前應當完成相關的需求分析、環(huán)境分析、建設必要性分析等。
配置非基本配置的氣象探測設備的應當對一個或以上擬選場址的地理環(huán)境、空間環(huán)境進行分析。第十五條 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建設的主要內容、探測環(huán)境選擇、供電環(huán)境、通訊環(huán)境、防雷環(huán)境、功能、投資匡算、運行的可行性;
(二)更新、改擴建項目應當增加探測設施現(xiàn)狀、存在的問題分析;
(三)配置非基本配置的氣象探測設備的應當增加地形地貌、氣候特點、運行需求、氣象服務需求、選址報告,偏離規(guī)定要求的場址,還應當有論證評估報告。第十六條 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報告應當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第十七條 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設備工藝安裝應當符合設備的環(huán)境、供電、防靜電、防雷等相關要求。第十八條 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建設項目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驗收。第三章 民用航空氣象探測環(huán)境的選擇第一節(jié) 探測環(huán)境選擇要求第十九條 氣象觀測平臺應當緊鄰觀測值班室設立,觀測平臺與機場標高的高度差應當小于20米。在觀測平臺上觀測員應當能夠目視至少一條跑道及其航空器最后進近區(qū)域。第二十條 氣象觀測場的探測環(huán)境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應當視野開闊、地勢平坦、保證氣流暢通,四周10米范圍內不應當有1米以上障礙物;
(二)與周圍大部分地區(qū)的自然地理條件基本相同,土壤性質與附近地區(qū)的基本一致,海拔高度應當盡可能地接近機場跑道的海拔高度;
(三)應當避開飛機發(fā)動機尾部氣流和其他非自然氣流經(jīng)常性的影響,不應當選擇在大面積的水泥地面附近;
(四)空間應當滿足場內觀測設備的安裝和觀測氣象要素的要求。
為什么氣象雷達不能探測到飛機
氣象學家還能利用一種叫做“天氣雷達”的氣象雷達來定量估測降水。氣象雷達發(fā)射出電磁波,電磁波遇到空氣中的雨滴、云滴、冰晶、雪花等會發(fā)生散射,返回的電磁波被雷達天線所接收并顯示在屏幕上,氣象學家根據(jù)回波圖像可以得知大氣中降水的強度、分布、移動和演變情況,以此了解天氣系統(tǒng)的結構和特征。氣象雷達能探測臺風、局部地區(qū)強風暴、冰雹、暴雨和強對流云等,并能監(jiān)視天氣的變化。但是,在雷達屏幕上,我們所能看到的只是雷達回波的強度、分布、移動和演變情況,氣象工作人員又是怎樣來定量估測降水的呢?通常情況下,雷達回波強度與降水強度具有相同的概率分布。氣象臺站會收集和統(tǒng)計不同地區(qū)、不同降水類型和不同降水強度的雨滴譜,也就是單位體積內各種大小雨滴的數(shù)量隨其直徑的分布,然后找到不同類型的降水的回波強度與其對應的降水強度之間的關系,比如層狀云降水、對流云降水、地形云降水、干雪和濕雪等,這樣就可以得到一組經(jīng)驗公式,用來定量估測降水。
為什么氣象探測飛機要到臺風中心去
正值臺風季節(jié)。我們今天來說說臺風的一些事兒。你知道,為什么探測臺風或颶風要深入其中心處?現(xiàn)在,讓我們來了解一下吧!
臺風是一種破壞力極大的災害性天氣,因此預測和預報臺風,歷來是氣象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預測和預報臺風當然有多種方法,但是為了更準確地掌握它的產(chǎn)生、發(fā)展,以及它的行進路線等,氣象工作者很早就夢寐以求地企圖深入到臺風中心去探測。只有這樣做,才能更準確測定臺風中心位置;在臺風眼中投放向下飄落的“落儀”,落儀可以測定臺風眼內各高度上的溫度、濕度和氣壓;測量那里的云和天氣、風向風速、強風半徑、顛簸程度等氣象情況,并用無線電自動發(fā)報機向地面的氣象臺進行發(fā)報,為各地氣象臺分析和預報臺風的未來動態(tài)提供第一手資料。
1943年,美國空軍上校達克沃思駕駛一架單引擎教練機,第一個冒險飛入大西洋上的一個颶風眼(大西洋上的強烈的熱帶氣旋稱颶風)進行氣象探測,從而獲得“颶風獵人”的稱號。
人們不禁要問:在臺風區(qū)內,特別是靠近中心的地帶,那里12級以上的強風能把萬噸輪傾覆,而飛機竟能闖入臺風中心,能承受得了嗎?
在臺風期間,飛機在空中不怕水平方向的風,怕的是忽升忽降的空氣垂直運動。這種運動會把飛機時而上抬,時而下甩,輕則造成顛簸,重則使飛機失去控制而墜落。最劇烈的升降氣流發(fā)生在雷雨云中,那里的空氣幾乎是直上直下地翻騰著,飛機遇到它,常需繞道飛行。如果誤入雷雨云中,那準會遭受機毀人亡的厄運。但在臺風區(qū)內,空氣的升降運動一般不像雷雨云中那樣強烈,即使在上升運動最猛的云墻區(qū)域也比不上它,所以飛機只要隨時修正航向和航速,就可在3000米或5500米的高空上穿越云墻,進入臺風中心進行氣象觀測。當然,在穿越云墻時,飛機飽受顛簸之苦是難免的,一般會遇到中等的顛簸,有時候也會遇到較強的顛簸,甚至在個別情況下,會遇到打雷閃電。因此,氣象探測飛機的結構必須非常堅固,駕駛員要有高超的飛行技術。沒有這些條件,飛機穿入臺風中心是要冒風險的。在達克沃思獲得“颶風獵人”稱號以后,曾經(jīng)有不少人繼續(xù)嘗試他的冒險行動,終于有一架探測飛機飛入臺風眼中便杳無音訊了?,F(xiàn)代的探測飛機已是今非昔比,無論是飛機的結構、設備和飛行人員的素質,都比達克沃思時期有了很大的改進、發(fā)展和提高,因此,飛機穿入臺風中心進行探測已成為日常例行的業(yè)務,不足為奇了。
民用航空氣象探測環(huán)境管理辦法(2010)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保證民用航空氣象探測環(huán)境符合探測要求,確保民用航空氣象探測信息具有代表性、準確性和比較性,保證民用航空飛行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民用航空氣象探測環(huán)境,是指為避開干擾,保證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準確獲得氣象探測信息所必需的環(huán)境。
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是指下列用于民用航空氣象探測的場地、儀器、設備及其附屬設施:
(一)氣象觀測場、氣象觀測平臺;
(二)自動氣象觀測系統(tǒng)、自動氣象站;
(三)天氣雷達;
(四)風廓線雷達。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運輸機場民用航空氣象探測環(huán)境的選擇、審批和保護。第四條 除氣象觀測場和氣象觀測平臺外的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其探測環(huán)境未經(jīng)民航局批準,該設施不得投入使用。第五條 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對民用航空氣象探測環(huán)境實行統(tǒng)一管理。
中國民用航空地區(qū)管理局(以下簡稱地區(qū)管理局)負責本轄區(qū)民用航空氣象探測環(huán)境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第六條 建設項目法人負責民用航空氣象設施探測環(huán)境的選擇和申請。第七條 在民用航空氣象探測環(huán)境周邊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法對探測環(huán)境進行保護。第二章 民用航空氣象探測環(huán)境的選擇條件第八條 氣象觀測平臺應當視野開闊,能目視主要起降跑道全貌和視野內的地平線。第九條 氣象觀測場的觀測環(huán)境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氣象觀測場的面積應當為25×25平方米,或者16×16平方米。
(二)氣象觀測場四周應當視野開闊、地勢平坦、保證氣流暢通,并符合下列要求:
1.氣象觀測場圍欄與四周孤立障礙物的距離不小于該障礙物高度的3倍或者障礙物遮擋仰角不大于18.44°。
2.氣象觀測場圍欄與四周成排障礙物的距離不小于該障礙物高度的10倍或者障礙物遮擋仰角不大于5.71°。
3.氣象觀測場圍欄離湖泊、河、海等較大水體至少100米,觀測場圍欄四周10米范圍內不能種植高度在1米以上的作物或者樹木。
(三)氣象觀測場應當避開航空器發(fā)動機尾部氣流和其他非自然氣流的影響,不得安置在大面積水泥地面附近,以減少輻射的影響。
(四)氣象觀測場標高應當與跑道的標高相近。
(五)氣象觀測場土壤性質應當與附近地區(qū)的土壤性質一致。第十條 自動氣象觀測系統(tǒng)、自動氣象站的設置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溫度、氣壓、濕度、風向風速和天氣現(xiàn)象傳感器以及大氣透射儀或者前散射儀,用于航空器著陸接地地帶的,安裝在跑道一側距跑道中心線90米至120米之間,并且距跑道入口端向內300米的適當位置;用于跑道停止端的,安裝在跑道一側距跑道中心線90米至120米之間,并且距跑道停止端向內300米的適當位置。大氣透射儀距跑道入口端和停止端的距離以大氣透射儀接收端為準。
(二)用于跑道中間地帶的風向風速傳感器和大氣透射儀或者前散射儀,安裝在跑道一側距跑道中心線90米至120米之間,并且位于跑道中間地帶。大氣透射儀距跑道入口端和停止端的距離以大氣透射儀接收端為準。
(三)云高儀安裝在中指點標臺附近并且避開航空器起飛和降落航線的位置。不能安裝在中指點標臺附近的,可以安裝在航空器接地地帶,但應當符合升降帶的安全要求。第十一條 天氣雷達探測環(huán)境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天氣雷達近距離范圍內應當無高大建筑、山脈遮蔽。雷達主要探測方向(即天氣系統(tǒng)的主要來向)的障礙物對天線的遮蔽仰角不得大于1°,其他方向的障礙物對天線的遮蔽仰角不得大于2°。水平張角不大于2°的孤立建筑物或者50公里以外山脈對天線的遮蔽仰角可以適當放寬。
(二)天氣雷達應當避免受到電磁干擾和對其他設備造成干擾。
(三)天氣雷達天線架設高度應當符合機場凈空保護的要求。
(四)天氣雷達的設置不應當遮蔽塔臺管制員監(jiān)視跑道、滑行道或者聯(lián)絡道上航空器活動情況的視線。第十二條 風廓線雷達探測環(huán)境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風廓線雷達四周的障礙物對探測系統(tǒng)天線形成的遮蔽仰角應小于30°;
(二)建設場地應盡量遠離高大建筑物、大樹、山坡等遮蔽物,盡可能遠離強電場、磁場物體,例如高壓線、變電器、其他發(fā)射天線等。
關于《氣象觀測飛機》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